日前,新浪山東于山東省教育廳了解到,省教育廳發布了《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9年山東32所學校計劃專升本招生18800人,2019年3月開考。

  一、招生計劃

  山東省教育廳依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根據招生院校辦學基本情況并結合往年專升本招生情況,確定了2019年專升本招生學校、專業和招生人數。各招生院校要嚴格招生計劃管理,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組織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或減少招生計劃。

  二、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生對象。

  1。我省普通本專科院校(含高職院校)應屆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生;

  2。具有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學歷,且具有山東省轄區戶籍的退役士兵(含2019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的退役士兵);

  3。職業院校與本科高校“3+2”對口貫通分段培養2019年轉段學生。

  (二)報考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2。專科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專科學習期間受到記過或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3。身體健康;

  4。專科階段必須獲得專科畢業證書。

  三、報考專業限制

  報考醫學類專業專升本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須為醫學類或醫學類相關專業;將來需要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等條件須符合醫師資格考試相關規定。報考美術學、音樂學、體育教育專業的考生,其專科階段學習專業應與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其他專業招生不受考生所學專業的限制。

  四、考試時間和內容

  (一)考試時間。

  2019年3月。

  (二)考試內容。

  考試科目為3門,其中2門公共課,1門專業綜合課。

  公共課為各類考生必考科目,其中1門為英語(公共外語課為俄語或日語的學生分別考俄語或日語;公共外語課為其他小語種和報考外語類專業的學生考大學語文),1門為計算機(報考計算機科學與技術專業的學生考高等數學)。

  根據我省高職(專科)院校英語教學現狀,綜合其他省份專升本英語測試的有關做法,自2020年起,取消我省專升本英語科目聽力測試。

  五、錄取規則

  (一)過程性考核。

  繼續實施過程性考核與專升本考試成績相結合的多元錄取機制。各生源學校要建立過程性考核辦法,嚴格考核程序,規范考核管理,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公正、可信、可用;要提供考生的過程性考核結果,明確給出合格或不合格結論,于2019年1月7日前將過程性考核結果告知考生。生源學校須將本校參加普通專升本報名考試考生的過程性考核電子檔案數據通過“山東省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信息平臺”,于2019年3月25日至4月4日(工作日)期間報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各招生院校要研究制定過程性評價的使用方法,并通過招生章程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院校依據專升本考試成績,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

  過程性考核的主要內容:

  1。思想品德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校紀校規、社會公德的情況,參加學校或班級組織的思想教育活動、政治學習和社會公益活動的情況及其他體現學生思想品德的情況等;

  2。學習情況:包括專科學習期間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應修選修課的學習情況等(含初次考試成績情況和補考成績情況);

  3。參加社會實踐活動、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和獲得技能證書的情況等;

  4。身體健康狀況;

  5。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方面的情況。

  在校學習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將被認定過程性考核不合格:

  1。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受到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因考試作弊或其他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行為,受到過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或受到學校警告、嚴重警告處分尚未解除的;

  3。有4門及以上課程(含必修課和規定學分內的應修選修課,下同)初次考試不及格的;或有1門及以上課程初次考試不及格,經一次補考仍有不及格課程的。

  (二)錄取規則。

  為保證錄取質量,設定總成績最低錄取分數線,且分專業錄取人數不超過報考人數的50%。達到最低錄取分數線者,根據考生類別和志愿分專業依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實行專業內平行志愿,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平行志愿規則投檔,考生畢業學校提供過程性評價電子檔案數據,招生院校認真審閱考生電子檔案并在投檔范圍內參考過程性考核結果擇優錄取考生。錄取過程中將根據考生成績、報考人數及招生計劃等情況,適當調整分專業招生計劃。

  退役士兵專升本實行單列計劃招生、單獨劃線、單獨錄取。考生報名時,首先填報專業志愿,山東省教育廳依據退役士兵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情況,按照40%的錄取比例統籌安排各專業招生院校及招生計劃,考試前考生再據此填報院校志愿。錄取時,依據考生成績和志愿實行專業內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三)免試政策。

  1。免試入學。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總參謀部、總政治部《關于進一步做好從全日制高等學校在校學生中征集新兵工作的通知》(〔2002〕參聯字1號)要求,在部隊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可免試升入本科學校相關專業學習,具體辦法參照《山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我省高職(專科)學生參軍立功退役后專升本工作的通知》(魯教廳辦發〔2016〕8號)執行。

  2。免于專業綜合課測試。

  過程性考核合格、在校期間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相關專業技能大賽獲國家級三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一等獎的學生,在專升本報考與獲獎項目相關專業時,可以免于專業綜合課測試,并將專業綜合課計為滿分。考生所在院校要將申請免試的獲獎人員名單及材料于2019年1月7日前報山東省教育廳審核確認,經公示無異議后作為免于相關測試的依據。申請免試材料包括考生身份證復印件、證書復印件、匯總表(匯總表格式見附件3),由考生所在院校匯總并審核蓋章后郵寄山東省教育廳學生處,地址:濟南市文化西路29號山東省教育廳高校學生處,電話0531—81916501,聯系人裴東升,匯總表電子版同時發送郵箱xsc@shandong.cn。

  六、組織實施

  (一)省教育廳負責制定專升本招生政策,監督和指導專升本組織實施工作,負責招生章程及免于專業綜合測試考生審核。

  (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制定專升本報名、考試、命題、評卷及錄取等環節的具體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嚴格命題和評卷管理,提高試題命題質量。指導招生院校做好考生報名資格審查及招生錄取工作。對違紀作弊考生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三)各市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考試機構負責本地區考試等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四)各生源院校負責本校考生的報考資格審核、過程性考核、相關考生數據上報以及本校專升本違紀作弊考生的校內處分等考試招生相關工作。要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對參加普通專升本考試違紀作弊的本校考生予以嚴肅處理。要制定過程性考核方案,明確標準、嚴格程序,對學生在校期間的思想品德情況、學習情況、社會實踐情況、參加全國及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獲獎情況、技能證書獲得情況、身體健康狀況以及其他體現學生特長和全面發展的情況進行考核,確保過程性考核規范、準確、有效。

  (五)各招生院校負責制訂招生章程,根據錄取規則確定本校錄取名單等招生相關工作。要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訂和備案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16〕4號)的有關要求,制訂專升本招生章程,并于2019年1月4日前報山東省教育廳學生處審核,審核通過后向社會公布。經省教育廳審核的招生章程作為專升本錄取的依據,未經同意不得擅自更改。要積極探索專升本教育教學規律,創新人才培養模式,加強實踐教學工作,制定專門的人才培養方案和教學計劃,達到培養復合型、應用型人才的目的。要不斷完善辦學條件,切實加強教學管理,完善教學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涉及廣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生源院校、招生院校要堅持標準,嚴格程序,確保選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要接受社會監督,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弄虛作假,以權謀私。對徇私舞弊、違規操作等行為要嚴肅查處。考生作弊者,一經發現,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已取得學籍者取消學籍,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七、相關政策

  (一)被錄取的專升本學生持錄取通知書、準考證、普通專科畢業證等按規定時間到錄取學校報到,辦理入學手續。報到時不能提供普通專科畢業證書的,不得報到入學,由錄取學校取消其入學資格。錄取學校應在學生報到后3個月內,按照有關規定對學生進行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學籍;復查不合格者,不予學籍注冊,由學校負責清退并做好善后工作。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教育部令第41號)執行。

  (二)專升本學生的修業年限一般為2至4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學校頒發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專科起點××專業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三)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學費標準相同。